公告日期:2020-10-12
债券代码: 112947 债券简称: 19 太钢 01债券代码: 112948 债券简称: 19 太钢 02债券代码: 149024 债券简称: 20 太钢 Y1债券代码: 149055 债券简称: 20 太钢 Y2债券代码: 149119 债券简称: 20 太钢 Y3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本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一)诉讼当事人原告: 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告: 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二)案由发行人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财务公司”) 因债务纠纷,将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产财务公司”)、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产集团”) 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后移送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涉案金额 1 亿元。(三) 诉讼请求1、 判令天津物产财务公司偿还太钢财务公司本金人民币 1 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 判令天津物产集团对天津物产财务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四) 进展情况太钢财务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一审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天津物产财务公司欠付原告太钢财务公司拆借款本金 1亿元及逾期利息,确认被告天津物产集团对被告天津物产财务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因该案仍在上诉期,此文书尚未生效。二、上述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本以为无正文,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之盖章页)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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