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4
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9 太钢 01 债券代码: 112947.SZ
债券简称: 19 太钢 02 债券代码: 112948.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太钢集团”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
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太原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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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简称为“19太钢0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简称为“19太钢02”。
债券期限: “19太钢01”为3年期; “19太钢02”为5年期。
发行规模: “19太钢01”发行规模5亿元; “19太钢02”发行规模10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19太钢01”、 “19太钢02”票面金额均为100元,按
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固定利率。 “ 19太钢01” 的票面利率为3.50%, “19
太钢02”的票面利率为3.88%。
起息日: “ 19太钢01” 的起息日为2019年8月13日; “19太钢02”的起息日为
2019年8月13日。
付息日:“ 19太钢01”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3日;“ 19太
钢02”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19太钢01”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13日;“ 19太钢02”的兑付日
为2024年8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 19太钢
01” 和“ 19太钢02” 信用等级均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担保方式: “ 19太钢01” 和“ 19太钢02” 均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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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财务公司”) 在进
行正常业务经营中与对手方产生债务纠纷,以下为诉讼及进展情况的基本介绍:
1、 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进展
发行人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财务公司”)因债务
纠纷,将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财务公司”)、天津物产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产集团”)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
额1亿元。
发行人诉讼请求: ( 1) 判令物产财务公司偿还太钢财务公司本金人民币1亿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2) 判令天津物产集团对物产财务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 3) 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案件在一审审理中。
上述诉讼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正常行使债权人权利产生,预计本次诉讼不会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19太钢01”和“ 19太钢02”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
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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