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5
债券代码:112906 债券简称:19 广基 01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05月26日,凡在2022年05月2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05月26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05月27日起息的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广基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906)将于2022年05月27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2021年05月27日-2022年05月2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 广基 01;
3、债券代码:112906;
4、发行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4.06%;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2019 年 05 月 27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5 月 27 日为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27 日为其回售部分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担保情况:无;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下一计息期间起息日:2022 年 05 月 27 日;
18、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
19、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1 年 05 月 27 日-2022 年 05 月 26 日。
2、利率:4.06%。
3、债权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26 日。
4、债券付息日:2022 年 05 月 27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三、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06%。每 10 张“19 广基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6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6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48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5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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