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债券代码:112906.SZ 债券简称:19 广基 01
112955.SZ 19 广基 02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2019)浙 0110 民初 1136 号
案件基本信息
起诉方: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起诉方:浙江草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
涉案金额:无
案件主要情况: 2016 年 4 月,广州汇垠沃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下称“汇垠沃丰”)成立,2016 年 6 月,汇垠沃
丰向草根网络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出资义务已于 2017 年 2 月
履行完毕),占股 21.2766%,成为草根网络第二大股东。2016
年 6 月至今,草根网络未经广州基金书面授权,擅自在其官
网、微信公众号及 APP 等官方媒介使用广州基金注册商标以及
“广州基金”字样进行宣传。同时,草根网络多次使用 “十亿国
资、B 轮投资”、“国资背景,更放心”、“完成从民营资本到国
资背景的换挡”等字样进行宣传,让投资者误认为广州基金系草
根网络股东,误导投资者认定广州基金与草根网络存在直接投
资关系。为此,广州基金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草根网络立即停止对广州基金商标权及名称权的侵害,停
止使用“十亿国资”等虚假宣传用语,并消除对广州基金造成的
不良影响。2019 年 10 月 12 日,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被起诉方浙江草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起诉方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企业名
称的侵害行为,停止使用“十亿国资”、“国资背景”等虚假宣传
用语。驳回起诉方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
请求。草根网络不服一审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案号为(2019)浙 01 民终 10222 号,
2020 年 5 月 15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案件进展:广州基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草根网络立即
停止对我方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企业名称的侵害行为,停止
使用“十亿国资”、“国资背景”等虚假宣传用语。2020 年 12 月 8
日,杭州余杭区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认为被执行人生产
经营活动已经停止,目前尚未发现被执行人有继续侵害公司权
利的行为,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
(二)诉讼(2019)粤 0106 民初 19710 号
案件基本信息
起诉方:广州汇垠博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起诉方:程广礼、广州威达仕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2019 年 5 月 29 日
涉案金额:1740.80 万元
案件主要情况:被起诉方程广礼未依约对起诉方广州汇垠博
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回购义务,构成违约。汇垠
博森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程广礼支付回购
款、投资收益、滞纳金、违约金、律师费等约 1740.80 万元,
广州威达仕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作出一审判
决:被起诉方程广礼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起诉
方广州汇垠博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本
金 1300 万元及投资收益(计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投资收益为
690 万元;自 2019 年 5 月 21 日起至股权回购款付清之日止,
投资收益以 1300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12%的标准计算;上述
所有收益应先抵扣广州汇垠博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收取的保证金 655.25 万元);被起诉方程广礼于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起诉方广州汇垠博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的滞纳金(计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的滞纳金为 42.93 万元;自 2019 年 5 月 21 日起至股权回购款
付清之日止,滞纳金以 1300 万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
计算);起诉方广州汇垠博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
就拍卖、变卖被起诉方程广礼持有的广州威达仕厨房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25 万元对应的股权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及第
二项判决确定的债务范围内(对第二项判决债务受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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