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1
债券代码: 112457.SZ 债券简称: 16 魏桥 05
债券代码: 112882.SZ 债券简称: 19 魏桥 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魏桥铝电”或“发行人”)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简称: “16 魏桥 05”、代码: “112457”)和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 “19 魏桥 01”、代码:
“112882”)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发布《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山东
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公告》,对控股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
限公司(下称“山东宏桥”) 的增资扩股事项进行了说明。
一、 本次增资概述
山东宏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作为战略股东。山东宏桥及其股东
宏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宏桥投资(香港)”)、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宏桥”)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投
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增资协议”),建信投资以现金人民币 10 亿元向
山东宏桥增资(与先前另外两名投资者三亚长浙宏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长浙宏基”)及三亚长浙宏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
浙宏叶”)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38 亿元)。同时,宏桥投资(香港)以山东宏桥
在过渡期内产生的全部合并口径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30 亿元按照本次增资的估值向山东宏桥增资。前述增资所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68 亿元。
山东宏桥、宏桥投资(香港)、中国宏桥先前已分别与投资者长浙宏基及长
浙宏叶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长浙宏基以及长浙宏叶分别以现金人民币 22.5
亿元及 5.5 亿元向山东宏桥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宏桥将分别由宏桥投资
(香港)持有约 94.52%,由长浙宏基持有约 3.25%,由建信投资持有约 1.44%及
由长浙宏叶持有约 0.79%。
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宏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事项的公告》。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
项受托管理职责,持续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宜,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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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