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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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8 华锦 01 债券代码: 112781.SZ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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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 年 8 月
修订)》《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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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8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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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8]1571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25 亿
元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简称“18 华锦 01”, 以下称“本期债券”)。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简称为“18 华锦 01”, 债券代码为“112781”。
2、发行规模: 25 亿元。
3、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为 4.18%。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8 华锦 01”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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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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