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6
债券代码: 112785.SZ 债券简称: 18 恒集 02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拟下调“ 18 恒集 02” 票面利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 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9日发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简称“ 18 恒集 02” ,发行总额为 5.00 亿元,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根据《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中设定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一年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7.35%,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行情,发行人初步意向下调票面利率,预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将票面利率下调。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为准。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 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符合《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发行人及债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 18 恒集 02” 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于
9 月 21 日前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将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关于本期债券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南岸明珠大厦 3 栋 24 楼联系人: 张开元联系电话: 0571-83717327
2、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联系人: 曾旭达电话: 18667047745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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