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3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 2019 年)
二〇一九年八月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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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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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激烈
发行人从事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虽然目前发行人在国内居于技术领先地位,
但是面临着美国康宁、日本旭硝子等国际厂商的技术垄断和竞争,同时随着国内行业进入
者数量的增加和产能的逐渐释放,预期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可能给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带来较
大的挑战。未来随着玻璃基板产能的释放及国产化,玻璃基板价格未来仍存在下行压力,
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为了巩固公司在国内液晶玻璃基板行业的龙头地位,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
了整合,拓展了彩色滤光片、蓝宝石材料、石墨烯等新领域,并进行了一定前期投入,公
司新业务扩张步伐较大、投入较多,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玻璃基板行业受技术更新换代
、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如未来技术革新及政策调整产生不利影响,将导致玻璃基板
投资回报率降低的风险。
三、公司受限资产占比较大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受限资产合计为 246.69 亿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31.62%,比例相对较高,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如未来公司贷款出现逾期
,则抵押资产可能被强制变现还贷,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次债券的偿债能力。
四、截至 2019 年 6 月末,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1.46%股权,其中
33.06%已质押;李青持有发行人 19.49%股权,股权未质押;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人 25.28%股权,其中 19.64%已质押;李文廷持有发行人 3.77%股权,股权未
质押。发行人合计有 52.70%的股权被质押,如未来质押股份因违约事件被处置,发行人
可能面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五、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宝石集团和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证券代码: 00413.SZ)
125,183.83 万股,其中 99,816.30 万股已质押;发行人持有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证券代码: 000040.SZ) 57,960.26 万股,其中 57,667.32
万股已质押;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麟杰”,证券代码: 002486.SZ) 19,893.88 万股,其中 13,164
万股已质押。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上述股份中,合计 84.05%质押。当市场波动,子公
司的股价下行触及预警线时,发行人需追加质押物。如没有新的质押物追加,股价又继续
下行触及强制平仓线,或发行人到期无法还款时,质押对象则有权抛售股票套现,导致发
行人面临丧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风险。此外,发行人已将下属部分非上市子公司股权
质押融资,如果发生非上市公司股权因违约事件被处置,发行人可能面临丧失非上市子公
司控制权的风险。
六、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张,公司的债务规模及资产负债率可能进一步上升。
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
偿债压力,正常经营活动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其他风险与募集说明书相比无重大变化,具体请参见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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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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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3
释义..........................................................................7
第一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简介............................................8
一、 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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