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债券代码: 112737 债券简称: 18 侨集 01
债券代码: 112738 债券简称: 18 侨集 02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2018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发 行 公 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签署日期: 2018 年 7 月 17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1101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6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本
期债券引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
期债券发行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
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为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
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087.86 亿元
(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2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0.33%;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52 亿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10 亿元、 41.82 亿元和 58.65 亿元的平
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
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
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
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
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 期限: 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
7、 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
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
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需符合调整当时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即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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