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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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债券代码:112883 债券简称:19 恒逸 01
债券代码:112910 债券简称:19 恒逸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恒逸01,债券代码:11288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恒逸02,债券代码:
112910)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情况。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贵彬、冯忠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49923XD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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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目前因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发行人 2019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拟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经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已发表知悉并确认的陈述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 发行人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
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双方对此无异议。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发行人
董事会拟更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发行人决策程序,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东塔楼 15 层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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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不存在执业受
限的情况。且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会对本期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
重大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19 恒逸 01”、 “19 恒逸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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