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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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债券代码:112883 债券简称:19恒逸01
债券代码:112910 债券简称:19恒逸02
债券代码:149061 债券简称:20恒逸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19恒逸01,债券代码:11288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恒逸02,债券代码:11291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
情防控债)(债券简称:20恒逸01,债券代码:14906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情况。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事件背景
发行人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
案》,根据发行人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富丽达集
团、兴惠化纤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及承诺补偿的安排如下:
恒逸集团承诺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
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下同)合计分别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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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2,800万元、25,600万元、26,000万元;富丽达集团及兴惠化纤承诺双兔新
材料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500万元、22,500万元、24,000万元。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
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兔新材
料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嘉兴逸鹏、太仓逸枫2018年至2019
年累计承诺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48,400 万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173.69万元,未完成利润为4,226.31万元,完成率为91.27%,未实现业绩承
诺。
二、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具体方案
根据发行人与恒逸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一)应补偿情况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
补偿金额=(484,000,000.00 元-441,736,900.00 元)÷744,000,000 元
×2,390,000,000.0元-0=135,764,528.21元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135,764,528.21元÷14.01元/股=9,690,545股
补偿期内,发行人分别实施了2018年度和2019年利润分配,其中2018年
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2019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4元,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据此,恒逸集团应补偿股份数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
=9,690,545股*1.3= 12,597,709股
补偿方的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0.3 元/股×
9,690,545股+0.4×9,690,545股= 6,783,381.50元
综上,业绩承诺主体恒逸集团应向发行人补偿12,597,709股股份,并返还
6,783,381.50元现金分红金额。
(二)补偿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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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补偿方式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案后,
发行人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
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同时补偿方恒逸集团
应向发行人返还6,783,381.50元现金分红金额。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及现金分红返还金额书面通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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