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恒逸01:18恒逸01-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18恒逸01资讯
2021-03-18 16:55: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3-19

1

债券代码: 112660 债券简称: 18 恒逸 0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 112660.SZ

债券简称: 18恒逸01

计息期间: 2020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1日

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 2021年03月19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1年03

月22日开始支付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020年03月22

日至2021年03月21日期间的利息和本金。 凡在2021年03月19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1年03月19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为保证付

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根据《恒逸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 18 恒逸 01;

3、债券代码: 112660;

4、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存续规模:人民币 6.40318 亿元;

6、债券期限: 3 年;

7、债券利率: 5.9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 2018 年 03 月 22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

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03 月 22 日(如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3

14、本金兑付日: 2021-03-22;

15、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 2020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3 月 21

日。

2、利率: 5.95%。

3、 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 2021 年 03 月 19 日。

4、债券付息兑付日: 2021 年 03 月 22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三、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根据 2020 年 2 月 7 日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8 恒逸 01”

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为 5.95%。每 10 张“ 18 恒逸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

发本息人民币合计 1,059.50 元(含税),其中包含派发利息 59.50 元

(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59.50 元,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47.60 元。

4

本次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 2021 年 03 月 19 日。

本次付息兑付日: 2021 年 03 月 22 日。

债券摘牌日: 2021 年 03 月 22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03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2021 年 03 月 19 日买

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