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信建投提供的其他材料而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末,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
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17 制药 02(以下简称“各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代码 112620.SZ
债券简称 17 制药 02
债券名称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债券期限 3+2(年)
发行规模(亿元) 3.00
2.20(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支付了回售债券 798,088 张的本金。
债券余额(亿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7 制药 02”债券尚有本金余额为
220,191,200 元)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 6.10%
率
起息日 2017 年 11 月 23 日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担保方式 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
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机构 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政府授权经营单位。
1、第二期公司债券付息日和到期日,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按期、足额将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本金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
银行账户时,担保人应在本担保函项下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主动承
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2、在第二期公司债券付息日和到期日的次日,债券受托管理人代理
保证责任的承担 债券持有人向担保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代发行人偿付第二期公司债券的到期本金和利息。债券受托管理人未
能在上述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向担保人发出
索赔通知。
3、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
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不超过担保人保证范围的情况下,将相应的兑
付资金划入本次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账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广州市香雪
主体/债项评级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
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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