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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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3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
除息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付息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17 中南 01”)将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支付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为确保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简称:17 中南 01
3、债券代码:112619.SZ
4、债券期限及利率:5 年,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50%,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 亿元
6、发行价格: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7 年 12 月 14 日
9、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2022 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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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18 年 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目前票面利率为 7.50%,本次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
7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6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75.00 元。
三、本次付息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计息期起息日及利率
1、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
2、除息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3、付息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4、下一计息期起息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5、下一计息期利率:7.50%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12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次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付息。公司将在付息日2个交易
日前,将本次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委托代理本次付息服务,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相
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 给
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
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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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
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所得税。境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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