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青国信、17青信Y1、18青信Y1及G18青信1公司债券2019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二)
17青信Y1资讯
2019-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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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9

债券代码: 136163.SH 债券简称: 16 青国信

债券代码:112611.SZ 债券简称:17 青信 Y1

债券代码:112687.SZ 债券简称:18 青信 Y1

债券代码: 150587.SH 债券简称: G18 青信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青国信、17

青信 Y1、18 青信 Y1 及 G18 青信 1 公司债券

2019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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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国信集团”)

2019年2月11日公开披露的《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产抵押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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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16青国信

2015年8月7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5年8月26日,发行人唯一股东青岛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发行25亿元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11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公司债券。

(二)17青信Y1及18青信Y1

2017年3月6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2017年4

月17日,发行人唯一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

定,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拟分期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40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三)G18青信1

2017年9月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2017年10

月17日,发行人唯一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

定,同意公司发行25亿元绿色公司债券。

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函[2018]246号无异议函,接受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申请。

二、 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6 青国信

1、本期债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5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10 年,第 7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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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60%。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7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7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

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7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6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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