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3
债券代码:112553 债券简称:17华讯02
债券代码:112572 债券简称:17华讯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〇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华讯方舟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
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
何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
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
情况的公告》: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是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
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2020年6月17日,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合计约为8,782.20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8.26%。其中,上市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882.69万元(含
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32.82%;上市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899.51万元(含原告
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67.18%。具体情况详见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市公司通过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加强经营活动中预付账款等的回收工
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2020年6月17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8,782.2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
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882.69万元,占总金额的
32.82%;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5,899.51万元,占总金额的67.18%。
上述案件中已结案的诉讼金额为15.95万元,尚未结案的诉讼金额为8,766.25
万元。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上市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
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