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凯迪03:2018-228“16凯迪03”2018年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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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2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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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 凯迪 公告编号:2018-228
债券代码:112494 债券简称:16 凯迪 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 凯迪 03” 2018 年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登
记日为2018年12月14日,凡在2018年12月14日(含)前买入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8年12月14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6
年12月15日发行的 “16凯迪03”至2018年12月15日将期满2年。
根据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
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16凯迪03
4.债券代码:112494.SZ
5.发行总额:6亿元
6.债券期限:2+1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00%,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
月14日,票面利率为7.00%;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
票面利率为7.00%
8.起息日: 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2月15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

9.付息日: 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2月15日为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凯迪03的付息日期
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 16凯迪03于2017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12月15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16凯迪03”
的票面利率为7.00%,每手“16凯迪03”(面值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70.00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0.0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00元。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6凯迪03
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息的支付。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4日;
2.除息日为2018年12月17日;
3.付息日为2018年12月1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12月1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 “16凯迪03”持有人 (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 “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6凯迪03
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 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
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
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
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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