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1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4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景峰医药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暨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以及《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2023年11月16日,景峰医药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公司被债权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申请预重整,龙口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摩根士丹利证券就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以及预重整债权申报的相关情况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于2023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提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再次提醒投资者及时申报债权。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对预重整延期的公告》,2024年2月5日,临时管理人向景峰医药转发龙口法院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主要内容如下:临时管理人以景峰医药作为上市公司开展预重整涉及诸多方面工作环节的落实,以及需时间完成重整申请受理的各项前置审批工作等为由,向法院申请延长预重整期限。法院认为,临时管理人申请延长景峰医药预重整期限的理由正当、合理,故决定对景峰医药预重整期间延长3个月,即自2024年2月16日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根据景峰医药披露的前述公告,景峰医药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依
法审查已申报债权、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景峰医药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督促发行人筹措并落实“16景峰01”的偿债资金,及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