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1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业行为准则》、《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关于天广中茂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20 日,天广中茂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披露
天广中茂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止 2020 年 7 月 17 日已满
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将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44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8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摘牌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2509
3、证券简称:天茂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0 年 5 月 27 日
5、终止上市及摘牌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上述情形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规定的股票终
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
第(十八)项、第 14.4.2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2020 年 5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公司将尽快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述、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 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的有关事宜。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 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公司股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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