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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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业行为准则》、《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广中茂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
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发
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
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关于天广中茂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2020 年 5 月 13 日,天广中茂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披露天广
中茂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陈秀玉、陈文团及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铭泽投资”)的通知,陈秀玉、陈文团与铭泽投资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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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陈秀玉、陈文团及铭泽投资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陈秀玉及陈文团将合计持有的天广中茂 42,03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7%)对应的股东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铭泽
投资行使。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解除原《表决权委
托协议》。
二、关于独立董事、高管辞职的情况
2020 年 5 月 13 日,天广中茂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独立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 郝先经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金龙、 郝先经因个人
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金龙、
郝先经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
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 陈金龙、 郝先经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此外, 《公告》披露:天广中茂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苏介全的书
面辞职报告,苏介全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电
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
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上述事项发生后出具本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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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