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5
3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债券评级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
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
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 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评级对象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
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
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
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
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评级报告所示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同时,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4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债券评级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山东省东营市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东体改发【 1994】28 号文批准,
由东营市万达实业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
设立。公司注册于 1994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金
为 7,754 万元人民币, 1994 年 6 月 17 日,东营市
万达实业公司整体改制设立为东营市万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成立于 2000 年的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
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公司增资至 10,468.44 万元,
万达控股持有公司 47.14%股权,其他股东持有公司
52.86%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尚吉永先生,其持
有万达控股 51.76%股权。
万达集团主要从事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全钢
工程子午线轮胎、特种电缆、电磁线、 MBS 塑料
抗冲剂、聚丙烯酰胺、二胺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13 年公司开始从事乙丙橡胶及配套工程业务。目
前已形成轮胎、机电、化工、电子、石化五大业务
板块。 公司拥有全资及控股公司——山东万达化工
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达化工”)、山东万达微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子公司”)、山东耐斯
特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黑公司”)、山东万
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山东万达电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达电缆”)、 山东万达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
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公司”)、 山东
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轮胎”)。
截至 2015 年末,万达集团资产总额为 338.51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33.9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0.42%;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5.36 亿元,
净利润 18.63 亿元,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 25.63 亿
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末,万达集团资产总额为
347.00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40.12 亿元,资产负债
率为 59.62%; 2016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68 亿元,净利润 6.14 亿元,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为 0.57 亿元。
本期债券概况
表 1: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申请规模 本期发行基础规模为 10 亿元, 超额配售不
超过 20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附第三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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