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天顺01:关于召开“16天顺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16天顺01资讯
2019-09-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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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25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9-081

债券代码:112405.SZ 债券简称:16天顺0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6天顺01”2019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发行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天顺01”或“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期限为5年期,含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6天顺01”回售申报的统计,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4日回售申报期间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846,890张。截至2019年6月24日(回售资金实际发放日),本期债券回售资金合计384,689,000元已发放完毕,本期债券余额15,311,000元。 回售申报期结束后,公司接到投资者的请求,由于存在投资者错过“16天顺01”回售申报期的情形,为满足投资者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持有人会 议规则》等相关定、约, 议规则》等相关定、约, 议规则》等相关定、约, 议规则》等相关定、约, 本公司拟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16天顺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00至12:00。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并将原件送达至指定地址。 (五)债权登记日:2019年10月9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六)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zdzq-bond@zdzq.com.cn。 (八)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二、附件三与附件四)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03 联系人:王昕宇 联系电话:021-5231006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附件一)。 三、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2)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在计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a)发行人; (b)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c)受托管理人; (d)前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确定上述(b)项和(d)项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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