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泰禾02: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泰禾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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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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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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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6 泰禾 02 债券代码: 11239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泰禾 02”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利率调整: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泰禾集团”)“ 16

泰禾02”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

后2年票面利率仍为6.00%。

回售价格: 100.00元/张。

回售登记期: 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5日(限交易日)。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19年5月27日。

根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

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本期债券存续

期前1年票面利率为6.0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6.00%并固定不变。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作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 16泰禾

02”。截至2019年4月17日,“ 16泰禾02”的收盘价为98.599元/张。 回售期间交

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

1、债券简称及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6 泰禾 02,债券代码: 112394

2、发行主体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4、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 30 亿元。

5、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6.00%。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如果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在

第 3 年末本金随该年利息一起支付,未回售部分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本息支

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7、债券起息日、付息日和兑付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

的 5 月 2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期债券发行的信用等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9、跟踪评级结果

3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状况和发行的 2016 年公

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评定泰禾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

资金。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6.00%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

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6.00%固定

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 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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