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7
债券代码:112346 债券简称:16 惠誉 01
债券代码:112347 债券简称:16 惠誉 02
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东西湖区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 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一六年十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16 惠誉 01”、“16 惠
誉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6 惠誉
01”、“16 惠誉 02”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
答(五)》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公司 2016 年 9 月末借款余额与 2015 年末借款余额差额为 55.44 亿元,其中
银行借款净增加约-3.87 亿元、资产管理公司借款净增加-7.12 亿元、发行债券(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交易所所有公募、私募债券等)取得资金 20 亿元、控股股
东委托借款净增加 24.58 亿元(2016 年 1 月,控股股东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委托贷款于福星惠誉房地产及其子公司约
24.58 亿元)、关联方福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净增加 5 亿元、控股股东湖北
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星惠誉及其子公司的往来借款净增加约 16.8 亿元。
公司 2016 年至今累计新增借款为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6.79%,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0%,主要系银行借款、资产管理公司借款、控股股东委托
贷款和往来借款、关联方委托借款等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除 2015
年净资产外,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本
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国信证券作为“16 惠誉 01”、
“16 惠誉 02”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
条、第十七条要求以及《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十的事项提
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尽责,持续跟踪
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程序,同时履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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