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1
债券代码: 112317.SZ 债券简称: 16 太安 01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6 太安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票面利率调整:根据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6 太安 01,债券代码:
11231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最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本期债券利率前三年为 4.00%,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40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为 8.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内固定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新增第 42 个月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本
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 已审议通过新增第 42 个月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本次债券第 3 年末和第 42 个月末之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
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 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26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6
太安 0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6 太安 01 收盘价位 83.50 元, 投资者参
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请“16 太安 01”债券持有人对是
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
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 代码分别为“16 太安 01”、 112317。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和第 42 个月末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存续期内前三年固定不变,为 4.00%。
在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内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
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
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19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于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1
月 19 日;若投资者于第 42 个月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1 月 19 日及 2019 年 7 月 19 日(最后一期每张债券
应付利息=债券面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