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1
债券简称: 15 粤科债 债券代码: 112297.SZ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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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粤科
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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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上调的公告》, 2018 年 6 月 26 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对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2015 年 11 月 27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2018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上调为 AAA,
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上调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有关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简称和代码
1、债券名称: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5 粤科债
3、债券代码: 112297.SZ
(二)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的名称: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三)评级调整的时间: 2018 年 6 月 26 日
(四)前次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出具《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
信评[2017]跟踪第[816]号 02),通过跟踪评级,确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五)调整后的具体信用级别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出具《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
信评[2018]跟踪第[681]号 01),将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上调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上调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六)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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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鹏元出具的《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元认为:
本次评级上调主要是基于公司资本实力明显增强,截至 2018 年月 3 月末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96 亿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91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73
亿元,且公司资产质量较好,各项主业经营情况良好,收入和利润规模大幅增长。
同时鹏元也关注到公司投资规模较大,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未来
投资收益规模可能存在波动,应收融资租赁款对象集中度较高,债务规模加大等
风险因素。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熊婧、郑云桥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邮政编码: 100029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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