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6
债券简称:
15 粤科债
债券代码:
112297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4501 房)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六年十月
2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 、 “ 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广东
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2015 年 11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23 号文件核准, 广东
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公司债
券。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5 粤科债”,上市代码为“112297”。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附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4.72%。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付息日: 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7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日: 2022年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11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0、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
4
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
日出具了《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
告》,此次跟踪评级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
持15粤科债的信用等级为AA+。
12、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重大事项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徐永胜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6]162 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免去徐永胜同志的广东省粤科
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退休”。同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关于侯外林同志任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73 号),任命侯外林同志
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徐永胜、汪涛、张
洪明”变更为“侯外林、汪涛、张洪明”。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工作已办理
完毕。
海通证券作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有关规定出具
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对 15 粤科债的本息
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