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3
债券代码:112297.SZ 债券简称:15粤科债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公告(第一次)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
年11月27日发行的“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5
粤科债” ) ,根据《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
书》 ” )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
券后2年(2020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的票面利
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
在本次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5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本次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
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
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
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5 年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票面利率为 4.72%,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五年固定不变。
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最终票面利
率调整情况请以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广东省粤科
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5 粤科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准。
三、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有任何
建议, 请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
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 发行人及债券
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3楼
联系人:王迪
联系电话:18680252199
2、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人:熊婧、徐超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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