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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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2232 债券简称:14长证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11 月18 日
●债券付息兑付日:2019 年11 月19 日
●最后交易日:2019 年11 月18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11 月19 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1 月19 日
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 长证
债,债券代码:11223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 年11 月19
日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2018 年11 月19 日至2019 年11 月18 日期间
的利息。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
有关条款规定,为确保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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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简称:14 长证债。
3、债券代码:112232.SZ。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50.00 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第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
券存续期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
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第3 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因此,本期债
券本计息期间债券利率为4.87%。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 年11 月19 日
一起支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本次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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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账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
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回售情况:2017 年11 月20 日公司对有效登记回售的“14
长证债”持有人实施回售,回售数量为343,465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
币35,866,546.31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49,656,535 张。
12、起息日:2014 年11 月19 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 年至2019 年每年的
11 月1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
年至2017 年每年的11 月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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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 年11 月19 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 年11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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