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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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783 证券简称: 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 2018-070
债券代码: 112232 债券简称: 14 长证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14 长
证债, 债券代码: 112232,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支付自 2017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凡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8
年 11 月 1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和《 2014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的有关条款规定, 在本期
债券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14 长证债(112232)。
3、 发行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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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规模: 人民币 50.00 亿元。
5、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回售情况: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有效登记回售的“ 14
长证债” 持有人实施回售, 回售数量为 343,465 张, 回售金额为人民
币 35,866,546.31 元( 含利息) , 剩余托管量为 49,656,535 张。
7、 债券年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7%。 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 如发行人行
使上调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
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第 3 年末,
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 因此, 本期债券本计息期间债券利率为
4.87%。
8、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 起息日: 2014 年 11 月 19 日。
10、 付息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19 日; 如投资者行
使回售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信用级别: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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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担保情况: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 登记、 托管、 委托债券派息、 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15、 发行价格: 100 元/张。
16、 年付息次数: 1 次。
17、 每张付息额: 人民币 4.87 元( 含税) 。
18、 本付息期票面利率: 4.87%。
19、 本付息期期间: 2017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4.87%。
21、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二、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87%, 每手“ 14 长证债”(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8.70 元( 含税) 。 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38.96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 RQFII) 债券持有人实
际每手(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3.83 元。
三、 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 除息日及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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