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8
证券代码: 002477 证券简称: *ST 雏鹰 公告编号: 2019-104
债券代码: 112209 债券简称: 14 雏鹰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 根据《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下称“《 募集说明书》 ”) 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下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规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 须经
代表出席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50%以上( 不含 50%) 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持
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同意方为有效。
2、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审议通过的决议, 对所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 未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投反对票或
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公司本期债券的持有人)
均有同等约束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雏鹰农
牧”或“发行人”) 2014 年公司债券( 债券代码: 112209, 以下简称: “14 雏鹰债”
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就召集“14 雏鹰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 事项, 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一) 召集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 会议时间: 2019 年 8 月 1 日( 星期四) 上午 9:30
( 三) 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
决。
( 四) 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 1 号雏鹰农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 五)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 以该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 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一) 审议《 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详见附件
四)
( 二)审议《 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详
见附件五)
( 三) 审议《 关于要求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14 雏鹰债”提供信用增
进措施的议案》 ( 详见附件六)
( 四) 审议《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
担全部费用的议案》 ( 详见附件七)
三、 出席会议人员
( 一) 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 二)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但不享有表决权:
1、 债券发行人;
2、 持有债券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3、 债券受托管理人;
4、 债券发行人的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三) 见证律师。
( 四) 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 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 一) 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加盖公章)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债券持有
人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样式, 参见附件二) 、 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加盖公
章) ;
( 二) 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 由负责人出席的,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 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
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 参见附件二)、
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三)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由本人出席的, 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由委托人
签名) 、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 参见附件二) 、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 四) 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 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 ( 即会议召开前第二日) 17: 00 之前将参会回执( 参见附件一) 以及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东 吴 证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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