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盐湖01: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H2盐湖01资讯
2020-02-19 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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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1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2盐湖01 债券代码:11215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2020年2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04 号文核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盐湖股份”)获准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
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全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2盐湖01
债券上市地点及代码 112154(深交所)
债券期限和利率
7年期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5年票面利率为4.99%,后2
年票面利率为5.70%
发行规模 人民币50亿元
债券余额 人民币26.74亿元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发行人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发行人分别在2020年2月7日和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8、2020-029),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因《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
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根据《重整计划》及《资产收购协
议》等相关规定,启动并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1)向债权人收集债权受偿等相关文件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债权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非银行类普通债权
人可以选择留债或以股抵债的方式进行受偿。公司管理人已将《债权受偿方式选
择告知书》《关于受领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关于受领抵债股票的证
券账户信息告知书》等文件送达相关债权人,相关债权人应该在法院裁定批准《重
整计划》次日(即2020年1月21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2月1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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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选择受偿方式,并向管理人送达已按规定填写的上述相关文件(以管理人实际收
到时间为准),否则视为债权人选择以股抵债的方式受偿。目前,相关文件的接
受时间已截止,公司管理人正在整理、审查已收到的《债权受偿方式选择告知书》
《关于受领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关于受领抵债股票的证券账户信
息告知书》;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及时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并告知其补正。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对公司股票不进行除权处理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盐湖股份现
有总股本278,609.0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4,678.61万股股票。目前管理人已就转增股本相关事宜启
动了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
为,转增的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由管理人进行处置以及向债权人分配抵偿债务。
且债权人及股份受让方取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均需要支付相应对价,
转增后不存在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的幅度而导致每股
净资产将下降的情形。因此,对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
进行除权处理。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2盐湖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上
述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职责,最大程度保护“12盐湖01”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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