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证券代码: 002155 证券简称: 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8-75
债券简称: 12 湘金 01 债券代码: 112128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凡在 2018 年 11 月 6 日(含) 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8 年 11 月 6 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本公司” ) 于 2012 年发行
的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 12 湘金 01、
债券代码: 112128)将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支付自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期间利息。根据《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有关
条款的规定,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 12 湘金 01
3. 债券代码: 112128
4. 发行价格: 每张人民币 100 元
5. 债券期限: 7 年,附第五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发行规模: 人民币 5 亿元。
7.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5.7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7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的 2 年内固定不变。)
8. 起息日: 债券存续期间每年 11 月 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 付息日: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每
年付息一次。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13.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70%。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57.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5.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
利息为 51.30 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5.70%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2018 年 11 月 7 日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6 日
2. 除息日: 2018 年 11 月 7 日
3. 付息日: 2018 年 11 月 7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1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本公司将会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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