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08中联债资讯
2008-04-17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08-04-17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5楼

财务顾问: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公告日期:二零零八年四月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材料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2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

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投资者在

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材料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3

重大事项提示

本期债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发行。

公司债券尚属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新型证券品种,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

下重要事项:

1、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

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变化的可能

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发生变

动。一般来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固定利率债券的价值将会有相应的降低。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向经批准的国内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主管

部门提出上市流通申请。由于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

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

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找到足够的交易对手。

2、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产品主要用于满足民用建筑和铁路、

公路、能源、机场、港口、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施工要求,产品的市场需求与

全社会的基本建设投资量高度相关。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速

度,对工程机械的供求关系将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受基本建设投资需求及宏观调

控的影响,工程机械行业经历了“繁荣-低迷-繁荣”的上下波动周期。2004年末至

2005 年,为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过快增长,国家出台了部分宏观调控政

策,固定资产投资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长速度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但2006

年及2007年工程机械行业转暖,行业销售和行业利润皆出现了大幅度的提升。

如果国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及基本建设投资的

增长速度将有可能减缓,工程机械行业的增速也有可能相应放缓,从而将对本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为了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拟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三分之

二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若首次出席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则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

再次通知债券持有人。第二次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材料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4

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若第二次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

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则债券受托管

理人应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第三次通知债

券持有人。如需第三次召集的,则不受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面值总额的限制。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经作出,对于全体与会债券持有人及未参加债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