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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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157 证券简称: 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 2014-011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08 中联债”2014 年付息公告
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将于2014
年4月21日支付2013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0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的利息。根据《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08中联债
3、债券代码:112002
4、发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1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08]373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7、债券期限:8年,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
付息日将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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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5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9、计息期限:自2008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止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4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2、付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4月21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3、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14、信用级别: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6、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书》,本期“08中联债”的票面利率为6.50%。每手“08中联债”面
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2.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8.50元】 。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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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息日为2014年4月21日;
3、兑息日为2014年4月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中联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
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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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本公
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
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4年5月10日
前(含) 填写附件表格并签章后与身份证明一并传真至公司联系地址。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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