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中铁债:跟踪评级报告
03中铁债资讯
2014-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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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12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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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公司 2003 年度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

大公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

析,并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发债主体

铁道部是主管全国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前身是 1949 年

1 月成立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1954 年 9 月更名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70 年 7 月,与交通部、邮电部合并为交通部;

1975 年恢复成立铁道部。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10,360 亿

元,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不再保留原铁道部,组建铁路总

公司。自组建之日起,铁路总公司承担和履行原铁道部发行的中国铁

路建设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

其他有关合同、协议项下的权力、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

法律责任。

图 1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的议案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国务院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铁路局印发的《关于组

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国函【2013】

47 号) ,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铁路总公司,将原

铁道部所属 18 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

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中国

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

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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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

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公司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14 年一季度我国经济保持增长,未来短期内经济有望继续保持

稳中有进趋势,长期来看经济运行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

2014 年一季度,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实现 GDP12.82 万亿

元,按照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7.4%,增速较 2013 年同期有所下降;

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

经济指标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处于合理区间。2014 年一季度,

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 3.50 万亿元,全社会融资规模 5.60 万亿元。

截至 2014 年 4 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 M2 余额 116.07 万亿元。现

阶段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并围绕稳增长、调结构、

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工作,未来短期内,我国

整体经济有望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长期来看经济运行仍面临经

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及外部环境变化等的挑战,存在一定的下

行压力。

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

铁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是我国交通运输综合体系中的

重要组成部分,仍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2013 年铁路运输增速有所回

升,从长期来看,铁路运输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交通运输是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转和协调

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铁路运输作为我国交通运

输综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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