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5-25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 2009-14
转债代码:110368 转债简称:五洲转债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五洲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交通”、“本公司”或“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8]161 号文批准,于 2008 年 2 月 29 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总额为 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五洲转
债”),代码为 110368,并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的 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
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公司每年(计息年度)在上述约定的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赎回权一次。
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应再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赎回权。”
五洲交通 A 股股票自 2009 年 4 月 14 日至 2009 年 5 月 22 日连续 27 个交易
日中已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73 元/股)的 130%,
已满足提前赎回条件。根据上述约定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22 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行使“五洲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的议案》,决定对“五洲转债”
全部赎回。公司将尽快刊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五洲转债”提前
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赎回“五洲转债”的详尽信息。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O 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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