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4
证券代码: 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 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8.25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30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神马转债”,债券代码“110093”。
根据有关规定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神马转债”自 2023年 9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神马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 2023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
(六)转股价格:8.25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神马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神马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神马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
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8.38 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8.25 元/股
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告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0.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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