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3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3-065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苏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赎回价格:102.110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最后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6 日(“苏银转债”最
后交易日)仅剩 10 个交易日,10 月 16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
日。
最后转股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9 日(“苏银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 13 个交易日,10 月 19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
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苏银转债”将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
按照 5.4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 102.110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苏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交易,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和交易规则,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期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股票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
“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5.48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12 元
/股),已触发“苏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于 2023 年 9 月 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行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苏银转债”全部赎回。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等,现将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本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和交易规则,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期间,本行股票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5.48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12 元/股),已触发“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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