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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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 临 2014-71
转债代码: 110025 转债简称:国金转债
转股代码: 190025 转股简称: 国金转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转债” 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 2014 年 12 月 29 日
赎回价格: 100.315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赎回款发放日: 2015 年 1 月 9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国金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 国金转债” 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1 日进入转股期,从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1 日
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本公司“ 国金转债(110025)”(以下
简称“ 国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国金转债”
的议案》 ,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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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国金转债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国金转债”赎回的公告》, 现再次就
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国金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5%(含最后一年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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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1 日进入转股期,从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11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国金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
定, 已满足国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4 年 12 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国金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关于提前
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315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
含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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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5%×230/365=0.315 元/张
计息天数:自 2014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止(算
头不算尾)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扣税(税率 2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
回价格为 100.252 元/张(税后), QFII 扣税(税率 10%,由公司代
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 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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