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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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4-083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汇转债”到期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850 号文批准,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97,500 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 2009 年 10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博汇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07”。
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提示:
1、“博汇转债” 于 2014 年 9 月 9 日起停止交易,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不停止转股。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 2014 年 9 月 2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前按照《山东博汇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2、“博汇转债”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3 日,自 2014 年 9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开市起,“博汇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赎回的对象:截止 2014 年 9 月 2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汇转债”全体持有人。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将在其后的 5 个交
易日内,按照每张“博汇转债”赎回金额为 107.00 元人民币/张(含税,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对于持有“博汇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的赎回价格为 105.60 元人民
币;对于持有“博汇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
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的赎回价格为 106.3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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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持有“博汇转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张面值 100 元
人民币可转债的赎回价格为 107.00 元人民币。
3、“博汇转债”目前的转股价格为 5.74 元/股。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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