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8-11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 2009-042
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南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铝业”、“本公司”或“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8]419 号文批准,于 2008 年 4 月 18 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总额为 28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南山转
债”或“可转债”), 代码为 110002,并于 2008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在本期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 103%
(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
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
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南山铝业 A 股股票自 2009 年 7 月 14 日至 2009 年 8 月 10 日连续 20 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42 元/股)的 130%(含 130%),已满足
提前赎回条件。根据上述约定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09 年 8 月 22 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行使“南山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的议案》, 决定对“南山转债”全部赎回。公司
将尽快刊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山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的公告》,
公布有关提前赎回“南山转债”的详尽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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