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发行2018年跨市场
第四期和第五期金融债券的函
国家开发银行2018年跨市场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回复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临时发行额度申请的函》(银市函〔2017〕311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跨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函〔2018〕59号),我行定于2018年8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系统发行2018年第四期1年期金融债券不超过30亿元和第五期3年期金融债券不超过30亿元,总量不超过60亿元,最终以实际中标量(债券面值)为准。
请积极参与投标承销,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债券分销工作。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好发行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发行 2018 年跨市场第四期和第五
期金融债券的发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
2018年8月20日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