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关于支付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等
五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6年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
(十一期)、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2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将于2017年9月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
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
“107281”,证券简称为“宁夏1609”,是2016年9月7日发行的3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2%,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2.42元。
二、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
“107282”,证券简称为“宁夏1610”,是2016年9月7日发行的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4%,每年支付 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2.64元。
三、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
为“107283”,证券简称为“宁夏1611”,是2016年9月7日发行的
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2.91元。
四、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
为“107284”,证券简称为“宁夏1612”,是2016年9月7日发行的
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
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6元。
五、2012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88”,证
券简称为“广东1202”,是2012年9月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3.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4元。
六、本所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6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6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9月7日除息交易。
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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