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07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将于2015年1月20日支付利
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102” ,证券简称为“国债1102” ,
是2011年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4%,每年
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7元。
二、 本所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9日停办本期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19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1月20日除息交易。
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