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债1007资讯
2015-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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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12

关于支付 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等两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2014 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三

期) 将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07”,证

券简称为“国债 1007”,是 2010 年 3 月 2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36%,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68 元。

二、2014 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58”,证

券简称为“地债 1413”,是 2014 年 9 月 25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4.12%,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4.12 元。

三、本所从 2015 年 9 月 17 日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 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 9 月 25 日除息交易。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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