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8
关于支付 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等十二只债券利
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2015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
期)国债、 2012 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 2012 年浙江省政府债券
(二期)、2014 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三期)、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
债券(九期)、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 年青海省
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
2016 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2016 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
期)、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07”,证
券简称为“国债 1007”,是 2010 年 3 月 2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36%,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68 元。
二、 2015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522”,
证券简称为“国债 1522”,是 2015 年 9 月 24 日发行的 3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2.92%,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92 元。
三、2012 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91”,证
券简称为“浙江 1201”,是 2012 年 9 月 24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3.3%,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3 元。
四、2012 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92”,证
券简称为“浙江 1202”,是 2012 年 9 月 24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3.4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3.47 元。
五、2014 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58”,证
券简称为“地债 1413”,是 2014 年 9 月 25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4.12%,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4.12 元。
六、 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530”,
证券简称为“青海 1509”,是 2015 年 9 月 25 日发行的 3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19%,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3.19 元。
七、 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531”,
证券简称为“青海 1510”,是 2015 年 9 月 25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3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3.35 元。
八、 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532”,
证券简称为“青海 1511”,是 2015 年 9 月 25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3%,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3.53 元。
九、 2015 年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533”,
证券简称为“青海 1512”,是 2015 年 9 月 2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2%,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76 元。
十、 2016 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841”,
证券简称为“江西 1604”,是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01%,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505 元。
十一、 2016 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845”,
证券简称为“江西 16Z4”,是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07%,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535 元。
十二、2016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
为“109860”,证券简称为“宁夏 1604”,是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行
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
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525 元。
十三、本所从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停办上述债
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四、 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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