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05
关于支付 2007 年记账式(六期)国债等五只债券利息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7 年记账式(六期)国债、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七期)
国债、2011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2012 年记账式附息(八
期)国债、2013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将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2007 年记账式(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06” ,证券简
称为“国债 0706” ,是 2007 年 5 月 17 日发行的 30 年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 4.27%,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135 元。
二、2010 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7” ,
证券简称为 “国债 1037” , 是 2010 年 11 月 18 日发行的 5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4%,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2.2 元。
三、2011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24” ,
证券简称为 “国债 1124” , 是 2011 年 11 月 17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7%,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785 元。
四、2012 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208” ,证
券简称为“国债 1208” ,是 2012 年 5 月 17 日发行的 5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2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125 元。
五、2013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24” ,
证券简称为“国债 1324” ,是 2013 年 11 月 18 日发行的 5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5.31%,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655 元。
六、本所从 2015 年 5 月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 5 月 18 日除息交易。
八、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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