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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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代码: 100236 转债简称:桂冠转债
股票代码: 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 2008-02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桂冠转债"即将到期摘牌的提示性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6月30
日发行了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于200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名称:“桂冠转债”;转债代码:“ 100236”。
“桂冠转债”自2004年6月30日起进入转股期;根据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桂冠转债”存续期为5年,即:自2003
年6月30日起至2008年6月29日止。“桂冠转债”现行转股价格为5.89元。
按照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提醒“桂冠
转债”持有人:
一、“桂冠转债” 将于 2008 年 6 月 29 日存续期满 5 年后摘牌。“桂
冠转债”持有人可自行选择在 “桂冠转债”到期日 ( 2008 年 6 月 29 日)
前的转股交易日将手中的“桂冠转债”转为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桂
冠电力",股票代码:“ 600236”);
二、 “桂冠转债”现行转股价格为 5.89 元;并请注意公司因进行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对的“桂冠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三、因 200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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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行使赎回权的议案》的决议
(详情请查阅 2007 年 8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根
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本公司已放
弃“桂冠转债”存续期内行使赎回权,故“桂冠转债”在到期日(2008
年 6 月 29 日)前不再适用提前赎回的条款;“桂冠转债” 在到期日
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的 108%价格(不含当年利息)赎
回所有未转股的“桂冠转债”并按 2.5%票面利率支付本期利息。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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