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12-02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1月29日经过承销团竞标,确定2002年第七期95亿元1年期金融债券票面利率为2.50%。债券缴款日为2002年12月5日。欢迎境内中资银行、中资商业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其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积极参与分销本期债券。分销后的金融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一级托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次招标发行的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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